各县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准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为专项社会救助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4〕6号)精神,现就我市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的必然要求。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并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其他救助帮扶和慈善帮扶范围。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是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新的职责,是确保专项社会救助有序开展的前提。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兜底保障改善民生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政策宣传,准确及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有力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准确把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二)认定程序。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受理、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等参照《朔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2〕124号)及各县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引导,采取媒体宣传、发放救助明白卡、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社区公示栏张贴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认定条件、申请渠道、办理程序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的目的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相关政策制度的知晓度。

(二)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要结合近年来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梳理,细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相关工作规程,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三)开展全面排查。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力量,推进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同时要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信息互通、数据比对,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积极协助其办理申请手续,确保政策落地实效。

(四)抓好部门衔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县级民政部门要将认定结果每月定期向医保、教育、人社、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单位推送数据,按规定实施转办服务,统筹实施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应急等专项救助,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形成分层分类救助格局。同时,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专项救助、帮扶数据统计。从4月份起,各县市、每月24日前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人数、信息录入、部门间信息推送等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局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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