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466元和每人每年3840元,进一步夯实了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基础。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对需要兜底保障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或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同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孤儿或困境儿童列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助学帮困的重点救助对象,用足、用活、用准各项惠民政策,大力发挥救助政策的叠加效应,确保完成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任务。2018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42万人,发放保障资金4.5亿元;特困供养11252人,支出保障资金6092万元;临时救助困难对象6039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125.5万元。全年发生灾情17例,需救助人口18.3人,下拨救灾资金1710万元。对全市783名困境儿童给予每人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连续六年开展“情暖朔州”教育救助活动,2018年支出福彩公益金47万元,对全市218名贫困大学生进行了资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82人次,长期滞站人员40人,共支出救助资金8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