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财政厅传来消息,省财政下达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2亿元,用于资助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以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补助资金是依据城乡人口数、城乡低保、特困人口数以及资金结余情况,并综合考虑全省贫困县,尤其是深度贫困县以及今年脱贫攻坚等因素分配下达。同时,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及时开展救助审核、资金拨付和发放工作,推进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为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