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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

2013-06-04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市民政局近日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抓项目、树标杆”主题活动。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促和谐,抢抓机遇树标杆,整体工作上台阶”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抓好项目建设,树立工作标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致力解决制约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和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践行民政为民,创造幸福生活。

一是树立双拥创建工作新标杆。按照全市“五城联创”的目标,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加大双拥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切实解决涉及部队官兵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双拥系列活动,推进朔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善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新建工程,确保明年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验收,2015年达到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准

二是树立社区建设工作新标杆新建高标准市级振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积极落实《全市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经费保障扎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的通知》和《朔州市推进“社区建设标准化工程”实施方案》,着力做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扩街道、强社区、兴服务,力争全市社区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是树立社会福利工作新标杆。完成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项目,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每县区新建或改建1所儿童收养机构,加强民办机构收养孤儿管理工作出台《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市级正积极计划筹建高标准老年公寓,各县(区)建设1-2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加大福彩销售力度,争取福彩发行销售突破1亿元大关,为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公益金。

四是树立社会救助工作新标杆。新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和24元。出台《朔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出台《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实施意见》依法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和模范敬老院创建活动。出台《朔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及时准确实施救助。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加大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规范有序应对灾情的能力。

五是树立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新标杆。按照转型综改民政行动计划,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规范和加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基层服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推进朔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实施殡葬火化惠民补助。对市区主城区及其它县区中心县城,要逐步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行使城市社区管理职能。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项目,强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婚姻登记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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