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福利院、儿童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决策部署,民政部开展了组织编辑《我把党来比母亲》故事丛书(以下简称故事丛书)工作。根据要求,为做好故事丛书(三)的组织编辑工作,即日起面向全市开展稿件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围绕“我把党来比母亲”这一主题,讲述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培育下,在社会各界关心关爱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成长成才的真实故事,以及儿童福利工作者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感人事迹。
二、征稿对象
各县(市、区)民政局、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儿童类社会组织、儿童福利工作者和服务对象。
三、征稿要求
(一)面向中小学生读者,立足真人真事。稿件要以纪实文学的笔法,通过1~2个小故事,展示困境儿童昂扬向上的生命力。要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内容契合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语言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事例真实感人、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教育价值和引导意义。
(二)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增强作品吸引力。稿件文字部分体裁不限,篇幅在2400~2600字之间,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得涉及儿童姓名、住所、照片等个人信息。为增强作品吸引力、感染力,可自配与故事情节相关的插画以供选用,实现以图辅文效果,插画由本人或请他人制作均可,绘画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尺寸为420mm×297mm(A3纸、竖幅),扫描(不低于2M)后插入到文字部分相应位置。
(三)稿件须为最新原创作品,无版权纠纷。所投稿件及插图须符合国家著作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稿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与已公开发表作品重合或部分重合(部分重合是指超过1/3重合)。如系第三人称讲述,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若发生版权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或其监护人全部承担。
(四)尊重稿件版权,依法支持稿费。凡经故事丛书(三)选中的稿件(含插图),按照故事丛书(一)、(二)的标准给付稿酬,并视为投稿者同意授权故事丛书(三)组编单位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作品使用、出版、宣传等权利,以及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情况下,对稿件进行必要修改,故事丛书(三)组编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稿酬已包括上述使用方式的费用。投稿者享有参赛作品署名权。
四、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民政局深入挖掘本地区儿童福利领域的真实故事和感人事迹,筛选具备出版条件的稿件,报市民政局。要采取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困境儿童,特别是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的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文艺创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市级推荐。市民政局对各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的稿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中遴选3~5篇作品,每篇作品须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填写推荐语(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以及推荐语,将随作品一并发表),报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三)专家评选。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会同中国社会出版社,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儿童作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各地所报作品中筛选优质作品,汇编形成故事丛书(三),并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将征稿工作作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投稿。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指导参与人员按时提交高质量作品,鼓励协调文字功底深厚、具有儿童文学创作经验的文字工作者帮助修改完善、重点润色。
(三)认真审核把关。市民政局会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县(市、区)民政局报送的稿件认真开展遴选、把关,按照不低于故事丛书(一)、(二)的质量标准,挖掘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展示地区工作成效的精品力作。
请于2024年10月24日前,将稿件电子版(Word文档)、申报表发至电子邮箱szsclwhjb@163.com。
联系人:杨凤娇 2220090
附件1:申报表
朔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申报表
稿件名称 |
|||||
文字作者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插画作者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版权申明 | |||||
本人所投作品系本人原创,不存在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本人拥有该作品完整知识产权。如该作品出现与其他文艺作品版权争议,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特此申明。 文字作者投稿人(手写签名): 插画作者投稿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 |||||
推荐单位/推荐人 |
|||||
推荐语 (1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