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员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现就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要将消费帮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号召,实将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服务社会作用,主动担当帮扶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消费帮扶方案认购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产品汇聚帮扶合力,彰显社会组织作为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积极传播爱心消费帮扶理念,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帮扶,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帮扶,人人支持消费帮扶,人人宣传消费帮扶”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积极主动参与。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在日常消费时更多选择购买贫困地区的产品(可登录832平台线上下单)同时根据自身需求,与合作社或贫困户签订认购协议,帮助贫困户通过销售农产品增收脱贫。

)鼓励优先购买。对从业人数30人及以上的社会组织,鼓励通过团的方式,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产品。

(三)拓展消费渠道。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我市脱贫地区产品进行代言,帮助推销脱贫地区农产品,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多措并举,确保消费帮扶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作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发动,明晰帮扶措施,建立帮扶台账,组织实施好消费帮扶工作,确保消费帮扶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指定一名联络员(包括联系方式),在每月25日至30日,及时将《消费帮扶统计表》及有关凭证等信息统计汇总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科。

 

联系人:邢美玲

联系方式:0349-2220070

报送邮箱:szsmzjshzzdjk@163.com

 

附件:1、消费帮扶统计表

             2、832平台使用说明

 

 

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