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预算的通知》(朔财综〔2021〕36号)精神,现将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新建项目,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新建项目

2022年,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新建项目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0万元。依据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本次拨付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新建项目彩票公益金主要安排用于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行政单位不能直接对乡镇拨付该类资金,2022年底区财政将该款收回,以利民镇做年初预算直接拨付。

1、项目名称: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新建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朔城区利民镇东庄村,占地面积2.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老年康养中心一座,并对室内进行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3、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从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4、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为朔城区利民镇政府,项目负责人张婧,联系方式15003499645。

5、项目完成情况

可研批复已完成,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

6、资金使用规模

该项目分配福彩公益金280万元,目前未使用。

7、资金执行情况

区财政正在拨付。

8、实际效果

项目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未完成施工。

9、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朔城区利民镇东驼梁村、东庄村老年康养中心为加强民政部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8111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晋民发〔201717号)等规定,制定了福彩公益金专项管理办法。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上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规使用,主动负责,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

2022年,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7万元。依据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本次拨付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彩票公益金主要安排用于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情况及施工合同约定,该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

1、项目名称: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购置设备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购置安全防护装置、呼叫系统、网络设备、康复训练器材及理疗设备等。

3、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2021年12月—2022年5月

4、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为朔城区福星康养院,项目负责人谭玉玲,联系方式17734979688。

5、项目完成情况

设备购置已全部完成

6、资金使用规模

该项目分配福彩公益金76万元,已全部使用。

7、资金执行情况

已支付朔城区福星康养院设备购置款76万元。

8、实际效果

目前设备采购全部完成,并已验收使用。投入使用后,使得朔城区福星康养院条件大为改善,居住人员的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得到了极大提升,既满足了医疗需求,又满足了养老需求,使普惠型养老实现新拓展,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升,开创社会服务管理新局面。

9、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朔城区民政局为加强民政部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8〕111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晋民发〔2017〕17号)等规定,制定了福彩公益金专项管理办法。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上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规使用,主动负责,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