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朔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一、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与民政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学习,切实加强对民政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协调抓、专门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达10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更加坚决地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推进措施和制度建设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年底有总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印发了《朔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一是领导率先学带头学,组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执法培训二是干部职工自主学,以新出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加大推进学法普法宣传力度。三是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8名新任职人员进行任前相关法律考试四是认真做好机关执法人员学法考试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巩固。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围绕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突出在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抓好立法创制工作。今年以来,出台了《朔州市民政“十四五”规划》《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殡葬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制定了《朔州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工作成绩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及申请审核确认程序等有关政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监管和老年人综合优待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婚姻登记信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慈善捐赠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涉及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等均予以公布,加强了民政法律法规的公开宣传工作。三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市本级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共45家,其中40家社会组织进入行政处罚程序,3家发出警告处罚,下达整改通知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新法新规。就儿童保护收养条件变化、婚姻登记事务新增“离婚冷静期”、养老“居住权”等内容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将普法活动渗透到行政执法和依法履职全过程。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人,全部持证上岗。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群众诉求导向,在工作落实上求实效。2021年,我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13宗;12345平台受理投诉咨询28宗。来信来访或投诉咨询我局均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复信访人,办结率100%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感存在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较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方式方法比较简单,覆盖面、影响力还不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市民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党组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常态性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法治建设模范作用。依法认真履职,坚决把党中央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中。

四、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干部职工的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执法质量。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健全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配套性文件。是明确树立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民政领域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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