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更应迅速行动起来,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走在前、做表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引领,积极践行“无废城市”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此,我们向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率先垂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响应倡议,积极签名承诺,引领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凝聚共识,带头示范践行,做到知行合一,充分彰显市级机关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学习宣传。采取中心组领学、党支部组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形式积极宣传《朔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倡导工作,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
三、争创示范点。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分设垃圾箱,并在对应位置张贴显眼标识牌,满足各类垃圾的投放需求,开展现场指导和分类劝导等工作,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知晓率和准确率,争创垃圾分类示范点。
四、争做“四员”。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员”“劝导员”“示范员”“监督员”。在自我学习掌握基础上,向家人亲朋进行宣传和讲解,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能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并进行有效分类。在住宅小区、商场、公园等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地区,劝导居民尽快熟练掌握垃圾分类。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对垃圾乱投乱放、混装不分类等行为善意提醒,助推垃圾分类成为社会新时尚。对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五、模范带头。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树立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理念,从点滴做起,分享垃圾分类技巧,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传播、培养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关注垃圾分类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带头监督垃圾分类行为,发扬“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维护身边环境卫生、保护垃圾分类设施,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对损毁垃圾分类设施行为,要敢于批评、曝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市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文明自觉、一种时代新时尚,以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呵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幸福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