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16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落实《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16要求,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科室,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本部行政执法事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加强事前公示。要结合本部门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戴或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制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扎实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作出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67月

1、制定实施方案;

2、编制行政执法目录,执法人员名录;

3、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10月)

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将各项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112020年10月

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四)总结经验阶段(2020年底

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使三项制度工作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改革日常工作。各有关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确保本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严格规范各类执法活动,并与地方政府搞好协调配合,协同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三)注重总结提升。建立推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各相关室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