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和2018年朔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朔发【2017】20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各50元负担。 

  二、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按时足额拨付。 

  三、分配结果 

  2017年朔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收入332.3002万元,支出185.59075万元,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145.59075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40万元。剩余部分待2018年清算后再结算。 

  2018年朔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收入1027.38985万元(包括省级2017年补助资金112.13万元),截止目前支出1062.2482万元,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637.0246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425.2236万元。 

  四、2017年和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五、监督电话:0349-2155266 

  2018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