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民电〔2018〕15号

各市民政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汛期降雨量有明显偏多趋势,特别是黄河流域山西段主汛期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当前,各地已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强降雨导致的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风险明显增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省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汛期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要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灾害救助工作职能,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民政部门要确保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展开救助。要充分履行灾害救助综合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国土、水利、农业、地震、气象等涉灾部门的沟通,不断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领导和救灾工作人员手机畅通。对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要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要在及时、准确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灾的同时,向省民政厅救灾处上报必要的文字报告。各市要加强对全国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人员信息更新填报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三、做好备灾工作,及时启动预案。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备灾工作,抓紧采购补充救灾应急必需的各类物资、装备、设备,尽快修订完善各类救灾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准备。要密切关注灾情趋势,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组织紧急转移安置、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下拨救灾资金,全力做好各项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山西省民政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