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中国世贸研究院边贸书画院”、“边贸书画院内蒙古分院”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认定“中国世贸研究院边贸书画院”、“边贸书画院内蒙古分院”为非法社会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朔州市民政局 

2018年5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