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社会福利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朔州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福利院原为雁北地区社会福利院,1990年前单位在应县栗家坟村,1990年后搬迁于怀仁县,1993年雁同合并时因怀仁归朔州,按属地管理原则该院正式划归朔州,遂名为朔州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接收城镇“三无”对象和市区范围的孤儿和弃婴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
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6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8.7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89.43万元。
(二)收入情况
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498.83万元。
(三)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共计628.48万元,其中:儿童福利支出75.0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66.62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9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7.77万元。
(四)结余情况
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13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5.5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3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