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共建成589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73%的千人以上行政村,惠及100多万名农村老年人。

  2018年,全省民政部门积极履行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职责,紧盯深度贫困,持续攻坚发力。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及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年共下拨中央和省级社会救助资金78.2亿元,共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对象35.8万人、100.5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3.8万人,共实施临时救助42.6万户次。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所有涉农县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

  针对低温冷冻、洪涝、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时响应,多次实地查灾核灾救灾。精心部署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2亿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省政府连续将“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列为年度为民办的六件实事之一。山西省民政厅将此作为年度中心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审核下达建设任务和资金,督促指导落实,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全省共建成589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覆盖73%的千人以上行政村,惠及100多万名农村老年人。

  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联动调整了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和护理标准。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以上。机构供养、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1500元、1000元。

  2019年,山西省民政厅将抓好新建3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民生实事任务,并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在已建成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选择500个示范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营。还将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关爱行动。要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切实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