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我市各类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并于8月8日至8月11日,联合市消防支队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朔城区光荣院、朔城区敬老院、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塞北革命烈士陵园、山阴县老年公寓、山阴县安荣乡中心敬老院等机构场所。期间,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台帐、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材数质量情况、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及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就管理、护理人员对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及“四个能力”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了现场提问。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灭火器配备不足或过期、无应急照明灯或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自动设施不配套、彩钢房采用易燃材料聚氨酯泡沫、工作人员缺乏消防常识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检查人员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下发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针对社会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特殊群体,许多人行动不便或存在认知障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自救逃生,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再三叮嘱福利机构负责人一定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自查教育活动,要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