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朔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求真务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稳步推进。
一是新建朔州市社会福利院和朔州市儿童福利院。2012年,市政府把新建朔州市社会福利院和朔州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抓好落实。项目占地40亩,投资3600万元,总建筑面积
二是新建县区综合福利服务中心。2011年以来,朔城区、平鲁区分别投资300万元和1100万元,新建两所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并已投入使用。2012年,应县福利服务中心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并争取到省发改委投资5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中。今年还将新建山阴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面提高全市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012年,右玉县投资新建日间照料中心,设计床位100张。今年我市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平鲁区和怀仁县每个乡镇至少要改建1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其它区县利用闲置的学校、医院等村级公用设施,至少建设2所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平鲁区已投资200多万元,新建、改造了4所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进展顺利。
四是全面推进社会养老工作。按照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面向社会公众的社会养老发展方向,引导民营经济加入社会养老序列。目前,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比较典型,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已有应县金城镇夕阳红敬老院,项目投资4800万元,设计床位1500张,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已经开始动工。还有山阴县老年公寓,占地75亩,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
五是进一步完善孤残儿童救助网络。继续实施“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和“重生行动”三项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了“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和“重生行动”的长效机制和孤残儿童信息网络,规范了孤儿收养程序,严把孤儿收养准入关口,严厉打击私自送养,杜绝弃婴和残儿无人问津的现象。全面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