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日常事务、规划、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人事、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关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等。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报批工作;公布行政区划代码;负责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准化处理;负责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行政区划与地名地图、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等。
拟订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