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民办函〔2019〕1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相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反间谍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四)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三、工作安排

  (一)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组织的网上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及时关注“4•15”竞赛事项。

  (二)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学习活动。厅直机关党委要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厅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三)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厅机关、厅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主题,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利用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

  (二)突出宣传主题。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结合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情况请于4月16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张文青

  联系电话:18835162858

  电子邮箱:sxmztfgc@163.com

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